本报讯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日前颁发《国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》。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,国务院、中央军委首次颁发的国防工程维护管理法规,标志着我国国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已经步入法制化、正规化、制度化的轨道。
《规定》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经验教训,对国防工程的性质、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与质量要求,军地双方的工作职责、管理队伍的组织形式与制度以及奖惩办法等等,都作出了明确规定,为国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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